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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仿冒品,喜来健维护知识产权又获佳绩
发布时间:2021-04-15

2021年3月,喜来健打击仿冒品再次获得成功,两个恶意模仿喜来健的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不予注册。

2020年,我公司发现一家公司申请注册“欢喜来健健”(申请号39349036)和“欣喜来健美”(申请号40347523)商标,并授权某公司在网络平台用于销售与喜来健多功能温热理疗床类似的产品。我公司立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异议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一年的审查,于2021年3月出具决定书,决定“欢喜来健健”和“欣喜来健美”商标不予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决定书中认定:“欢喜来健健”和“欣喜来健美”完整包含我公司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喜来健”商标,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对我公司“喜来健”商标的复制和摹仿。

商标是企业的名片,“喜来健”商标因长期使用和宣传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经常被恶意商家模仿注册。某些商家故意注册将“喜来健”商标包含在其中的模仿商标,自用或者授权他人用于网络平台销售与喜来健产品相似的产品,以误导消费者。这些不法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给喜来健经销商和我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

喜来健在商标维权路中一直在执着前行,并取得累累硕果。截至目前,除上述两个商标被决定不予注册外,其它摹仿商标喜来福(注册号18758061)、喜来福(申请号22107666)、“同同喜来健健” (注册号26967966)、“健福喜来健健”(注册号34310223)、“康康喜来健健”(注册号34309205)、欢欢喜来健健(注册号36461926)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或不予注册。

喜来健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多年来,利用专利、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等正当理由向网络销售平台包括淘宝、京东、阿里巴巴、拼多多、中国制造网投诉,要求网络平台停止销售侵权品。截止2021年3月底,通过系列维权手段,已累计删除侵权品销售链接2400多个,既维护了消费者利益和自身权益,也净化了网络销售环境。

品牌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其市场竞争力和价值来之不易。喜来健一直珍视品牌的持续发展。未来,喜来健将会一直运用法律武器有效地打击仿冒品,保护企业及消费者权益。同时,喜来健会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提供更多优秀的产品,提高服务质量,让顾客感受到我们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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