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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来健知识产权保护战役又取得重大胜利
发布时间:2019-04-23

好消息,喜来健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战役上又取得重大胜利!

喜来健公司在经营中发现,商丘市晴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与第1920599号“喜来健”商标和第8085820号“喜来健”商标相似的第18758061号“喜来福” 商标及图片(以下简称“喜来福”商标),并在淘宝网上注册“喜来福官方旗舰店”,销售与喜来健温热理疗床相似的按摩床,严重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喜来健温热理疗床或者与喜来健理疗床功能相同。该按摩床已经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2018)豫民终1545号认定为侵犯喜来健发明专利权。

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喜来健品牌价值和形象, 2018年1月25日,喜来健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第18758061号“喜来福”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历经一年多的审查审理,2019年2月25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关于第18758061号“喜来福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认为第18758061号“喜来福及图”商标核定使用的按摩器械、健美按摩设备等商品与喜来健商标核定使用的健美按摩设备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喜来福”与“喜来健”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近似;并且,“喜来健”商标已经于“喜来福”商标申请日前在健美按摩设备、按摩器械、医疗器械和仪器、医用电热垫、医用电加热垫、理疗设备、医用电毯商品上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该企业在理应知晓的情况下,仍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与“喜来健”相似的商标,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违反了《商标法》,应予无效宣告。商标评审委员会最终裁定:第18758061号“喜来福”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知识产权, 是喜来健的宝贵财富。喜来健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自2014年至今,喜来健通过知识产权维权,累计打击网络售假(或侵犯专利权商品)1076起。2016年,通过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确认1个厂家侵犯喜来健多项专利权,并追究相关责任。2019年,通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两家公司侵害喜来健发明专利权。

喜来健恪守 “诚信经营”的经营理念,合法、合规经营,杜绝夸大宣传,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喜来健从未开通任何网络销售渠道,也未许可任何销售商通过网络方式销售喜来健产品。任何网络销售平台上号称“喜来健官方店”、“喜来健直营店”等误导性名称的网店均与喜来健无关,为假冒网店;任何宣称 “喜来健正品”的网售产品,均为假冒品。

今后,喜来健会不断深化和完善“诚信经营”建设,为顾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对市场上的不良商家,尤其是网络销售市场频现仿冒“喜来健”品牌产品,喜来健会重拳出击,利用知识产权作为维权利器,坚决打击仿冒品,维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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